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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的通知
发表日期:16-01-12
机动车智能管理系统已升级完毕,目前对软件进行升级调试。在此期间系统、数据可能出现故障。为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同时不给教职工增加负担,2016年1月1日在启用新车证的同时,旧车证可继续使用。
1月16日零点起旧车证停止使用。还没有及时更换新车证的车主请抓紧时间办理。
新的管理系统对各类停车证、通行证进行了重新认定和限制,其中通行证不允许过夜停放,如过夜停放系统将自动产生停车费用。在岗教职工如因特殊情况需短期在校内停放,需到保卫处办理申请。提醒各位车主根据各自情况办理车证。
由于校内车位紧张,为避免任课老师因找不到车位而耽误上课,保卫处提供停车服务。如遇此情况可致电88568766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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