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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内机动车管理及收取2015年停车管理费的通知
发表日期:14-12-15

关于加强校内机动车管理

及收取2015年停车管理费的通知

2014年北京市以530多万辆机动车保有量排名全国第一位。截至201411月底,我校办理停车证的车辆达1032辆,而对应停车位总计493个,其中教学行政区域内仅有277个停车位供住在校外的教职工和临时来校办事的机动车停放。目前,我校校外住户教工办理停车证的数量超过了600个,超出现有车位数近2倍。机动车不断增加而停车位不可能增加,不仅造成停车难的情况逐年加大,也增大了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隐患。

为强化校内交通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同时也为响应国家“低碳生活、绿色出行”的号召,保卫处拟对2015年校内机动车停放秩序加强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一、出入证管理

1、每位教职工只办理一张免费校园出入车证。第二辆车进入校园可采取购买停车券的方式解决。

2、办理出入证的车辆不得在校过夜。特殊情况请提前报保卫处备案。如发现三次以上无故过夜停放的,将按每日20元标准收取停车费。

3、机动车应停放在划有停车位的地方停放。未按规定停放的车辆保卫处将贴条警告,3次以上违规停放的将通报批评。

二、停车证管理

1、已办过停车证的住户,原则上不再新增停车证;

2、外租单位不再增加机动车停车证;

三、证件确认、缴费安排

1、已办过出入证的教职工,请确认本人车辆信息报本部门安全员处。安全员于1225日前报保卫处王建民老师(可通过办公自动化上传)。第一次办理出入证请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到保卫处办理。   

2、 办理停车证的车主,请于1222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集中办理2015年度停车管理费缴费手续。

地点:保卫处二层205

咨询电话:88568300(付老师)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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