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春游等集体外出安全工作的通知
院办字 [2006] 第 02 号
各部门:
近期集体组织外出活动增加,为维护学院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各部门要严格遵守院办字[2001]第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办理申报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一、外出组织春游等活动时要把安全放在首位,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责任到人,外出前要对参加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和自救教育,做好安全预案。
二、组织外出春游等活动要选择已开发成熟的旅游景点,不要选择未开发、无安全措施的荒僻、危险地点;
三、部门组织外出春游等活动前要办理相关申报手续,教工组织集体外出需报学院办公室批准并报保卫处备案,学生集体外出活动需报学生处批准并报保卫处备案;
四、填写集体外出活动申请表时,应将外出活动的组织单位、时间、地点、人数、出行方式(乘车、骑车或步行)和路线等详细填写;凡使用本单位或租用外单位及旅行社的车辆出行时,须将车辆号牌、司机姓名、是否上保险等情况一并上报;
五、春游或其它集体外出活动结束并安全返回后,要及时通知学院办公室和学生处、保卫处,如发生意外情况应尽快与有关部门联系予以处置并迅速报告学院。
以上要求请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
学院办公室 学生处 保卫处
2006年4月6日
附件:《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组织集体外出活动申报表》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组织集体外出活动申报表
外出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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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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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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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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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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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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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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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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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乘车 □ 骑车 □ 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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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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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派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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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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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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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核载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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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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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意见(加盖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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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外出须知:
⑴必须按规定申报、登记、备案;
⑵严禁到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景点去旅游;
⑶组织集体外出,须经学校主管部门领导同意;
⑷外租车辆须具备齐全有效的手续和机动车保险,并上有乘客保险;
⑸严禁车辆超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