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位老师:
2016年9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高校交通安全委员会召开了海淀区各高校的交通安全工作会。会议通报了近期海淀区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特别通报了今年8月17日凌晨发生在莲石路上的三车相撞,造成3死3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希望各校在开学后,加强对在校师生员工,特别是新大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文明出行意识,在外出时切实做到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指示。会议同时下发了《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见后续附文)。请各院系、各部门依据该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师生状况,及时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保卫处
2016年9月9日
附文: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院、校:
一年一度的中秋国庆节即将来临,节日期间走亲访友、中短途自驾车出行、旅游包车出游等活动增多,全市人流、物流、车流将会大幅度上升。为确保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将做好“两节”期间交通安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安全责任
各院校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分工、细化措施,充分认识做好中秋、国庆两节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并组织召开保卫、学工、留办、工会、后勤、车队、社区等部门参加的节日交通安全工作会,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不断强化内部交通安全教育,坚持节假日严格管理不放松。
二、强化检查督导,消除安全隐患
各院校要在节日之前与所属部门逐级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大检查。加强中秋、国庆节期间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要逐一排查车况和安全性能,有问题的车辆一律停驶,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凡逾期未年检、达到报废年限、安全状况不合格的,严禁上道路行驶。
严格派车、用车审批制度。单位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确定带队负责人,选派经验丰富的司机,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对驾驶员要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专兼职驾驶员要写出交通安全保证书,并上报高校安办备案。
三、层层宣传,做好交通安全提示
“两节”前夕,各院校充分借助电子显示屏,校园网,广播站,社区宣传栏,微信、短信群等广泛宣传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做好中外学生、教职工出行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积极倡导广大私车驾驶员多选择绿色交通出行,缓解城区交通拥堵。各单位、各部门要专人负责,层层宣传。
四、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
“两节”期间,各院校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如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须立即上报高校安办。
望各院、校接此通知后认真部署落实。
海淀区高等院校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六年九月七日